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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公司建 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湘 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层")。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科学把握激励尺度,建立风险与收益相 对称,激励与约束、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薪酬激励机制,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 督和事后评估,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管理,确保激励到位、约束有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会为经理层薪酬把关定向、前置审查机构,主要负责: (一)前置研究经理层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 (二)前置研究经理层年度、任期业绩考核目标; (三)对经理层薪酬与考核结果及结果运用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