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楼,邮编:518048 21-26/F.,CTSTower,No.4011,ShenNanRoad,ShenZhen.P.C.518048 电话(Tel.):(86)755-83025555;传真(Fax.):(86)755-83025068,83025058 网站(Website):http://www.huashang.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重要 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