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实施细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买卖本公司股票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申报管理 1 | | 第三章 | 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2 | | 第四章 | 股份变动管理及信息披露 4 | | 第五章 | 处罚 6 | | 第六章 | 附则 6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并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