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05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八条 提名与战略委员会以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并由董秘任提 名与战略委员会秘书,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策落实等事宜。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战略规 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与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与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