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合规管理 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合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 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 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 (一)决定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范围,制定公司合规目标; (二)决定公司合规方针; (三)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及各项具体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合规委员会由 1 名主任委员,6 名委员组成,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 由董事长担任,合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审核, 委员需有丰富的法律、财税或企业管理等实务经验。 第四条 合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