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占半数以上,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 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该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审核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审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