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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002152GRG Banking(002152)2024-01-29 10:47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 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