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电运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合 计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无需提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