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石基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 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