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报喜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12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所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应披露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 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