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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报喜鸟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154SAINT ANGELO(002154)2024-04-11 12: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