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报喜鸟对外财务资助制度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 他第三方是否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