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