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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002176JIANGTE MOTOR(002176)2024-03-04 10:48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八条 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 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 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是 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