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除外),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为其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