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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177KINGTELLER(002177)2024-05-20 12:26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 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