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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002178YANHUA SMARTECH(002178)2024-06-12 03:54

延华智能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 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 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延华智能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 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