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粤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8 月 22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 8 月 24 日经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2018 年 8 月 20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2024 年 1 月 25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决定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 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