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 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