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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镁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182BAOWU MAGNESIUM(002182)2023-12-25 08:02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宝武镁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担 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