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谢青松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谢青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谢青松先生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本次聘任谢青松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谢青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 1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沈洪涛 雷敬华 2023年9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