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4年3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或者进行专项 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以及进行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行为。 第二章 职责、权限与条件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 信息,由股东大会决定。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更换,下同)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信 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包括 预审)业务。 公司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