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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002194FINGU(002194)2024-08-28 10:25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武 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处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 责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处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 董事长在确定最终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