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彭钦文 王 雪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 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借款利率不高于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