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修订草案)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 为任何其他单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 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