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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213DAWEI(002213)2024-05-17 11:49

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上海市 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余苏律师、 杨阳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