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6 日 , 贵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方式、会议出 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2023年12月22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2:30 在公司南 京管理部(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会议室如期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