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 致: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