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 18 号百扬大厦11 楼 邮编:610011 11F, Square One, No.18 Dongyu St., Jinjiang District, Chengdu, Sichuan, P.R.China 电话/TEL:(028)87747485 传真/FAX:(028)86512848 网址/WEBSITE:www.kangdacdlawyers.com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2127 号 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2127 号 致: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北方化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股份"或"公司")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本所指派杨波、王宏恩律师出席了北化股份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