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6月修订)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劳务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