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登记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 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 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