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 责人(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并在本公司领薪,不得在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 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