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WEIHAI HUADONG AUTOMATION CO.,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 提前解除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 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 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 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