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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002254YANTAI TAYHO(002254)2024-08-16 10:55

股份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应当遵守本办法,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共同遵守本制度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 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共同遵守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