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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002259SHENGDA FORESTRY(002259)2023-11-15 10:5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 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慎、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资料, 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1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陆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杜雪 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一、对关于调整部分公司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部分董事薪酬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