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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259SHENGDA FORESTRY(002259)2023-12-22 10:5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3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 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