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 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表决时,既 可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