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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002314Nanshan Holdings(002314)2024-04-25 12:41

3 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 见。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方式。 4、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 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 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 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 求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