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皇氏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 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