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独立董事制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