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控股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亿 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或"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罗普斯金受让控股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 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深入开拓铝合金系统门窗市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公司"、"罗普斯金")与王安立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罗普好房建筑 (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好房"、"控股子公司"),其中:罗普斯金出 资 1,020 万元,持有罗普好房 51%股权;王安立先生出资 980 万元,持有罗普好 房 4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