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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斯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333LPSK(002333)2023-12-13 03:50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务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