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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346ZHEZHONG(002346)2023-12-29 11:49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遴选标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