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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346ZHEZHONG(002346)2023-12-29 11:49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规范审计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提议聘请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