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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002348GOLDLOK HOLDINGS(002348)2024-01-11 10:14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 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至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