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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350CREAT(002350)2024-06-19 12:4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北 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 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查以及对该等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质询和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