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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监事会议事规则
002350CREAT(002350)2024-06-19 12:44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科锐配 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种权利,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本规则中,监事会指公司监事会;监事指公司所有监事。 第五条 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监事会。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但因换届任期未满 3 年的或因其他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