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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二)会议期限;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 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档保存及管理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的草拟和会 议文档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其中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内容分别为审议年度业绩事宜和审议半年度业绩事宜。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 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