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2024年8月修订)》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 联方")占用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和杜绝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的发生,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具有法定义务 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关联方垫付、承担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