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森源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